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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翻案了?
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
我知道大家都很想听人抨击徐家的不仗义,王法官的葫芦案,但是我还是想说彭宇最终输了就是: 因为彭宇案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冤案,而是***法院双方合作“愉快”搞出来的一个乌龙案件。
高式东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在为彭宇辩护之时,他在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因为彭宇案,也着实让年轻的高式东借助媒体火了一把。
彭宇案,留给南京一个被公认的道理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彭宇案的法官是谁?现在还在当法官吗?
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调离法院后,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
王浩(江苏南京彭宇法官) 王浩,2006年南京“彭宇”法官。由于本案审理结果对社会影响巨大,此人备受关注。2006年,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徐娘子”案。
坊间的一种说法是,彭宇案之后除了法官王浩被调离原岗位之外,徐寿兰老太在南京警方任职的儿子及某***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受到牵连。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出自2007年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开庭,案件的审理法官当庭问了彭宇这么一句话。
当年审理“彭宇案”的法官经验主义,常理推论,判决中使用类似“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的逻辑,偏离主流价值的处理,引发社会舆论。
“彭宇案”到底是什么样的?
彭宇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而后摔倒。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是与老太太相撞。
“彭宇案”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清晨,南京水西门广场83路公交车站上一老太跌倒在地,正下车的彭宇上前搀扶,并陪送受伤老太至医院,嗣后老太称是彭宇造成她倒地后果,诉至法院后彭宇成为被告。
彭宇案的深层次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见义勇为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司法应该给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
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从法律角度说,彭宇案,双方都拿不出“撞与没撞”的证据的。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也没有目击证人出面为原、被告作证。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按照现代法律“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判彭宇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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